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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四措并举积极做好奶牛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07

根据《青岛市2008年度奶牛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岛市2008年度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分散奶牛和生猪养殖产业生产风险,提高奶牛和生猪养殖产业防灾防疫、抵御自然灾害和生产自救的能力,稳定奶类和肉类产品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崂山区农林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奶牛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签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市局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奶牛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保险的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奶牛养殖户(场)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同时积极动员各街道畜牧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奶牛政策性保险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农户明确自己的利益和应承担的责任,为保险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严格奶牛和能繁母猪普查。按照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对养殖场(户)饲养奶牛或能繁母猪情况进行逐场(户)进行普查登记,并按规定的保险条件予以确认(包括品种、畜龄、防疫码、内部编码等资料);组织各街道畜牧部门以社区为单位,向社会张榜公示拟参保的养殖场(户)名单和参保奶牛或能繁母猪数量,确保政策性保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规范和完善档案制度。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对投保的奶牛和能繁母猪佩戴统一标识,同时组织各街道畜牧部门加强奶牛和能繁母猪耳标佩戴及防疫档案建立工作,确保投保的奶牛和能繁母猪佩戴耳标并建立齐备的防疫档案,保证奶牛和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建立疫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区、街道两级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建立健全了防疫防灾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职能义务协助人保财险公司对奶牛和能繁母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耳标查验等工作,积极为农户提供承保及理赔等方面的技术服务,降低奶牛和能繁母猪养殖户的风险,提高防疫效率。(崂山区农林局:徐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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