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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清理整顿饲料经营使用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1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56

为了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强化饲料经营使用环节投入品监管,依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武山县农牧局按照市局和县上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以杨宏斌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局畜牧股、县动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织专业执法人员对全县饲料投入品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完善进货验收、服务承诺、保管、记录等相关饲料经营管理制度,贮藏和服务技术人员等经营条件,饲料标签和场所等经营活动,并认真做好进销台账。二是所有购进饲料必须索取发票及合同,妥善保管备查。三是现存饲料分品牌、品种立即向厂家索取关于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验单,否则予以暂时封存不得销售。四是新购进饲料必须随货同行附有关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化验单、购货发票及合同,并向县动检站申报备案,否则不得销售并返回原饲料生产商,确保饲料行业有序经营,规范使用。五是饲料经营(使用)门市部(场、户)必须严格执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如若违法经营和使用饲料,将按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承担相关民事连带责任,并公开监督电话,对查处的一切违法行为将在全社会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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