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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管“处方药”一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1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8
近一时期,三聚氰胺的魔影一直在国人的餐桌旁徘徊。令人惴惴不安,心有余悸。说老实话,许多消费者初次听到“三聚氰胺”这个词感到很拗口,念了好几遍才记住。他们不免责问:为何不法分子能够如此明目张胆?为何“毒食品”从生产到出售每个环节都如此顺畅?他们用于犯罪的化工原料和药品是从哪儿弄到的?

  日前听食品专家感叹,别瞧一些犯罪分子连小学都没毕业,却个个人模狗样地成了“化学家”,干起害人勾当来十分娴熟。这正应了那句话———10个愚昧的坏蛋,不如一个有文化的恶棍。这些家伙的“知识结构”越上档次,城乡消费者的受害几率就越高。我们知道,再高明的犯罪分子,也离不开“道具”的帮衬。比如,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在勾兑假酒时加入价格便宜的食用酒精或更便宜的工业酒精,有的甚至是对人体极端有害的甲醇。日前,某地执法人员发现,一些酒精销售企业连最起码的购销记录都没有。按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甲醇、工业酒精等均属危险化学品。一个贩卖甲醇的老板一天出货1600公斤,此人观点竟然是“谁来提货就卖给谁”。另外,人们常看到一些食品批发市场门市部的货架上摆放着多种食品添加剂:瓶装的、袋装的、液体的、粉末的,称得上“琳琅满目”。标签上清楚地写着:牛肉粉香精、苹果香精、面包改良剂……甚至还有新奥尔良烤翅鸡肉粉。当然,制造假酒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能相提并论,然而事实却让人不寒而栗:有了这么“方便快捷”的销售服务,若没有必要的管控,人家做起事来岂能不得心应手!

  因而有关专家建议:为确保食品安全,一定要从源头控制,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一些化学药品试剂包括具有较大副作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实施严格管控。即便出了事,也可对涉案嫌犯追查到底。至于管控手段,不妨参考处方药。众所周知,为了保障患者服药安全,国家药监部门规定,患者在药店购买处方药要凭医生的处方。非处方药相对于处方药来说毒副作用小,安全性、有效性有保障,它主要用于患者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非处方药虽然可以买到,但患者若对药品性能不了解,还是应该向药店的药师咨询。还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药品管理规定,比如对被称为特殊药品的毒性药品、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方、专册、专账管理。医院管理中要求将特殊药品的处方保留两年。特殊药品除管理上有严格程序外,医生在给患者开这类药时,用量也有严格控制,比如开精神类药品时一般只开一周的量。日前,我因嗓子发炎去药店购买抗生素就碰了“钉子”,人家坚决不卖。但这个“钉子”碰得很舒服,因为药店工作人员是为我的健康着想。假如我们像控制处方药一样,从源头卡死造假掺假者,让他们感觉购买化学药品时比“登天”还难,效果肯定比事后瞎忙乎要强。

  人们呼吁:中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已经出现“破洞”,各方应尽快行动起来修补好这张“网”。不要让人们一次次对有毒食品声讨,又一次次对食品安全失望。管好社会上的“食品药店”和“饲料药店”,绝不能让贪心的家伙屡屡得手,最好让他们在第一次“买药”时就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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