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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1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95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辽宁省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辽宁省动监局近年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保证了辽宁省肉、蛋、奶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据介绍,全省现有饲料生产企业920家,其中配合饲料生产企业808家;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104家;植物源性蛋白饲料生产企业8家。2007年全省饲料总产量800万吨,饲料总产值180亿元。该省饲料产量在全国饲料同行业排名居第5位。饲料工业已成为辽宁省农产品加工的支柱产业、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辽宁省饲料工业紧密围绕安全与发展两大主题,坚持提高与发展并重的方针,通过加强行业指导、严格行政审批、强化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饲料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该省饲料产量大幅度提高的同时,饲料产品质量也不断提高。
  为从源头上保证生鲜奶和其他畜产品的质量安全,9月22日农业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后,省动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全省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专题动员和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下发了《辽宁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市均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整治方案,专项整治行动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展开。
  专项整治以饲料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自配料为整治重点,动监部门组织力量对全省范围内的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经销点和奶牛养殖场(户)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查证验照,严格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和各项记录,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依法关闭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动监部门的主要工作是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蛋白精”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蛋白精”的黑窝点;现场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获得生产许可证,是否储存和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是否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全面检查饲料生产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及产品;加大对饲料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就地封存、追根溯源、跟踪查处,坚决防止有害饲料流入养殖环节;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产品留样等质量安全制度的落实,彻底解决饲料生产企业疏于原料监管的问题;现场检查奶牛养殖场(户)饲料库房,查验成品饲料及原料的采购记录、所采购的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的来源、企业名称和产品证号等,一旦发现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要立即销毁,并坚决追查三聚氰胺来源;加强对养殖场自配饲料监管,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制饲料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辽宁省动监部门不断加大监测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问题”产品。他们组织市级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了对辖区内饲料中三聚氰胺等有害物质的检测工作;组织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培训市级检测机构的技术骨干和饲料企业化验员;支持有条件的饲料企业开展自检,提高企业自身防范能力;实行分级检测,市级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负责筛选检测,省级畜产品安全检测负责确认检测。对检出“问题”的饲料企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已经售出的要立即召回,并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日报送制度,各市于每日14时前,及时将本市前一天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及各地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等报省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广泛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辽宁省动监局从9月24日至29日派出4个督察组对全省饲料企业进行专项督察。10月5日,省动监局又组织5个督察组对全省奶牛饲养、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奶站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督察。重点检查各市蛋白饲料原料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检查问题企业及其产品查处情况;检查饲料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看相应设备、技术人员、工作经费是否落实;检查各市奶站排查及档案建立情况;检查向各类奶站派驻质量监督员及驻场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对奶站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


  截至10月7日,为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辽宁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856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使用自配饲料的奶牛养殖场(户)6551家,查封违法饲料产品432吨,依法取缔无证生产饲料黑窝点3个,立案调查4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一起。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全省饲料生产、经营领域的市场秩序,为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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