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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乏力 鸡蛋也有“缝”可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1
    大连韩伟集团的“佳之选”鸡蛋日前在香港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随后,香港又检出湖北生产的鸡蛋样本含有“三聚氰胺”的含量,超过法例容许的标准;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显示,山西省长治市绿色生物发展中心生产的“慈云祥”牌土鸡蛋被检测出残留三聚氰胺,每公斤含量达3.5mg。(相关新闻详见今日本报A18版)

  近一段时间以来,三鹿毒奶粉事件尘埃尚未落定,其他的食品安全事件接踵而至,直叫人目不暇接。这几天,外地鸡蛋中也被检出三聚氰胺的新闻,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像力。“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句调侃常语的另一层意思,是指鸡蛋这东西有一层蛋壳作为屏障,真可谓是密不透风,三聚氰胺何以钻到鸡蛋里去的呢?虽然有专家教诲人们说,这是由于鸡蛋壳有气孔,问题鸡蛋可能是被污染了,如此解释也着实令人难以信服。那么顺藤摸瓜追寻,只能是鸡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遗害到今天了。

  问题鸡蛋浮出水面,再次无可辩驳地印证出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可以出现在食品产出链条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任一环节,食品监管在任一环节出现疲软、疏漏,都有可能使之成为安全隐患得以乘虚而入的“鸡蛋缝”。就问题鸡蛋产生的源头——饲料来说,据农业部的消息,目前我国仅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检测标准,却没有饲料中含有三聚氰胺的含量标准,而目前我国对饲料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标准也只是推荐性标准,意味着不需要作强制检测。再者,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未涉及统一的各种动物饲料安全等标准。急待完善的制度、法规,加之整个食品安全体系监管中存在的不同程度薄弱现状,终使各地、各级监管部门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接不暇。

  从三鹿奶粉到问题鸡蛋,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足以暴露出在食品监管领域存在的所有显性或潜在症结。如果不对这些怵目惊心的事例举一反三,痛定思痛而后痛下决心以亡羊补牢,三鹿奶粉、问题鸡蛋都将不是遏制食品安全隐患的最后事例。发现市场销售的鸡蛋中含有三聚氰胺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说:“既然在鸡蛋中验到有,当然鸡肉会验,另外会看看猪肉或养鱼,各方面肉类,我们都会验”。香港方面针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态度予以咱们什么启迪呢?那就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有罪推定”是备受推崇的,这至少向公众表明了职能部门在监管层面绝不心存侥幸的鲜明态度,向那些以次充好企图蒙混过关的制假售假者表明了无懈可击的坚定信念,而这种态度,无疑是树立公众对食品安全抱以信心的关键所在,它比什么专家论证问题食品对人有无危害、危害大小都来得真切可感。

  保障食品安全时不我待,因为它时时关系到公众的消费、健康权益。近来的食品安全公共事件相继发生后,令人欣慰的是,从《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到《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审议中的日臻健全与完善,都使人可展望到食品安全保障的可预期前景。当务之急,与法制的日臻完备需同步前行的,依然在于建立健全一个强力、刚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其运转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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