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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部分农产品生产滥用农药兽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8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种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10月27日至28日,通过为期两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指出,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有较大完善,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平安中山农业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刚参加执法检查。
  两天来,执法组深入石岐、港口、小榄、东升、坦洲、三乡等镇区的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养鸡场、鱼塘等进行检查。执法组发现,农业生产环境受污染的情况比较突出,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有所下降。陪同执法检查的有关镇区工作人员说,在利益驱动下,部分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仍有滥用农药、兽药、催熟剂、防腐剂等现象。而目前全市从事农产品质量检测的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检测工作。执法组还发现,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滞后,渔业环境监测及水产品质量监控工作较薄弱。
    针对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执法组成员建议要扩大检测范围,逐步把水果、三鸟、蛋、水产品等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引导连片集中经营;逐步推广农产品标识条码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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