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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我国应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9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27
    从中草药青蒿草中提取的青蒿素是治疗疟疾的良药,却在没有申请专利的情况下与国外医药生产企业合作生产,而被国外抢注专利。中国工程院院士肖培根说:“我国在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吃了很多亏,振兴我国传统药物产业,还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了解,我国目前对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通常采用申请专利保护、行政保护、绝对保密、利用其他法律法规(如商标权保护)等方式。用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来保护传统中医中药,不能保护已公开的经方,不能防止外商的不当开发,再加上昂贵的申请费等,给传统中医药的国际保护加上了很多壁垒,很难实现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全面保护。
    肖培根介绍,目前我国从事中医药科学研究和开发的单位与技术人员,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或在管理制度上某种程度的“松懈”,或在涉外交往中过分信赖对方的“合作”诚意,时常发生泄密情况,将本该严格保护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和重要数据、核心技术泄露了出去;相关管理部门对国外抢注天然药物专利的情况也缺乏有效的遏制手段和积极的对策。
    目前,中医药产业正面临着一个日益广阔的国际市场,肖培根指出,振兴我国传统药物产业,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具体范围与内涵,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培养从事中医药国际经贸与知识产权保护的高级人才,参与制订相应的国际规则,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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