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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华蓥市认真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2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8
为了认真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饲料、兽药行业监管,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从9月30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生产企业检查率达到100%,经营单位、规模养殖场检查率达到90%以上,奶牛养殖场检查率达到了100%。
  2、检查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违禁兽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立即收缴销毁并追踪溯源。杜绝了在养殖环节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和奶牛饲养场中使用违禁兽药行为。二是全面清查各种假冒伪劣兽药产品。加大了对非GMP企业非法生产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制假黑窝点。对兽药标签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的产品,按假兽药查处。我局加大了兽药产品抽查力度,特别是对不按标准生产、擅自改变组方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检,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各兽药经营企业(户)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购销记录,防止假劣兽药、违禁兽药、非法走私兽药在市场上流通。积极探索推行兽药GSP管理制度,对兽药经营企业GSP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的兽药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兽药经营户对经营的兽药产品必须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及《GMP证号》的复印件(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鲜章)和购买发票。四是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管。进一步加强了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对规模养殖场特别是奶牛养殖场的疫苗保管条件进行了认真清查,防止因保管不当导致疫苗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对养殖场户的用药监管。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兽药使用档案,督促其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和禁用药规定,坚决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六是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一是将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质量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奶牛场自配料检查率100%;二是加强对饲料经销商的监管,使他们做好购进购销台帐,建立好索证索票制度;三是加强草食牲畜饲喂动物源性饲料行为的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对“瘦肉精”进口添加剂“麦可食酵母培养物”的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养殖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3、取得成效
  近一个月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车辆21次,对十三个乡镇(街道)、32个规模养殖场、56个饲料、兽药经营网点进行了 “拉网式”大检查。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很好成绩:共检查饲料兽药经营户56户,检查率100%;规模养殖场32个,收缴过期兽药、不符合国家新标准包装的兽药、无GMP标签、无批号兽药12个品种,当场销毁过期兽药9.3公斤。这次检查没发现瘦肉精、蛋白精、苏丹红、呋喃唑酮、氯霉素、三聚氰胺、激素等违禁药品。
  通过这次强有力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我们将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做到常查常治,以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市动物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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