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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禽病防治存在问题及改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1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93
我国禽病发生的新特点

  新发生的禽病种类多,防治工作量不断增大,随着养禽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商品贸易的增加,集约化饲养管理经验缺乏,防疫卫生技术跟不上等原因,致使新的禽病不断出现,诸如鸡传染性贫血、禽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鸡病毒性关节炎、禽流感、包涵体肝炎、雏鸭病毒性肝炎、肾型传染性支气管炎、J型淋巴白血病、番鸭细小病毒病、鸭疫里氏杆菌病、肉鸡腹水综合征和隐孢子虫病等。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对我国养禽业构成威胁和造成危害的疾病已达80多种,涉及传染病、寄生虫病、营养代谢病和中毒性疾病。其中以传染病最多,约占疾病总数的75%以上,所造成的损失也最大。细菌性疾病呈上升的趋势。不但禽病种类增加,发病禽的种类也在逐渐增多。因而我国禽病防治任务也越来越重,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就目前我国禽病防治技术力量而言,尚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养禽业发展的需要。

  部分病原出现新的变化,疫病的发生呈非典型化。在疫病的流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病原的毒力常发生变化,出现亚型株且变异速度明显变快。由于病原的抗原性、致病性及组织嗜性的变异,加上禽群中免疫水平不高或不一致,致使某些禽病在流行病学、症状和病理变化等方面出现非典型化变化,发生非典型化感染或发病,出现新的特征,导致临诊症状变得更加复杂,准确诊断难度加大。如非典型新城疫(产蛋下降和慢性死亡较多,其他症状不明显)就是最明显的例证。传染性法氏囊病毒和马立克氏病病毒都出现了超强毒株的报道。对于控制超强毒株,除提高改进疫苗质量外,还应着重考虑减少病毒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卫生消毒等措施。抗原结构的变异和血清型多变,使得传统病原血清型及耐药菌株日益增多,使一些疫苗的预防控制越来越困难。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以前在我国流行的主要是呼吸型,二十世纪90年代出现了嗜肾脏型,近年来又出现了腺胃型,使得疫苗的研究变得越来越困难。如果使用的疫苗与流行株血清型不符,常导致免疫失败。如鸡马立克氏病,在二十世纪70年代,野外毒株主要是一些强毒,到80年代,一些国家出现了超强毒,而90年代,在美国和欧洲又出现了超强毒株,每一次流行性毒株毒力的增强,都导致现有疫苗的免疫失败。可见,未来家禽传染病无论在流行上还是致病机理上都会越来越复杂,这对我们兽医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环境污染严重,增加了疫病传播机会。我国养禽业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制度不健全,隔离不严,养殖条件简陋,饲养密度过大,环境消毒不彻底等都是直接原因。另外,病死家禽处理不当,乱扔病死家禽,使病原到处扩散,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直接原因。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收购倒买倒卖病死禽肉,不仅加剧了环境污染,而且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由于环境污染,增加了疫病的传播机会和耐药菌株的产生,阻碍了我国养禽业的发展。

  混合感染不断出现,多病联发或并发增多,增大了防治难度。在生产实际中,随疫病的增多,养殖密度的加大,加上环境消毒不严,预防措施不力等原因,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原同时感染,继发感染或病原的混合感染,在许多养殖场变得很普遍。目前,生产中发生的禽病,有多种病毒病同时感染的,如新城疫和传染性支气管炎;有多种细菌病同时发生的,如大肠杆菌和支原体病;有病毒和细菌混合感染的,如传染性支气管炎和大肠杆菌病;有病毒和寄生虫同时发生的,如新城疫和球虫病;有细菌和寄生虫同时发生的,如大肠杆菌病和球虫病;有遗传因素和饲养管理造成的,如呼吸系统疾病。另外,一些不同的病原还可以引起相同症状的疾病,如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喉气管炎、禽流感、鸡毒支原体感染、传染性鼻气管炎、大肠杆菌病、禽痘、肿头综合征、马立克氏病、禽霍乱、鼻气管鸟杆菌病、曲霉菌病、开口病、气囊螨虫病、氨中毒、福尔马林中毒、维生素A缺乏、腹水症等都可以引起呼吸道症状。这些病原的混合感染十分多见,而单一接种某种疫苗免疫效果也不是很理想。马立克氏病、传染性法氏囊病、白血病以及网状内皮组织增生症等还可引起免疫抑制。

  疫苗、兽药质量差,免疫方法不科学,致使免疫效果不好。由于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落后,我国的兽用疫苗和兽药质量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有不少产品达不到GMP标准,再加上对兽药市场监督不利,导致大量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对禽病防治带来很大的困难。另外,对一些新病原、变异株及出现的强毒株研究较少,不能生产出有效的疫苗以供生产利用。免疫方法不科学,在免疫程序和剂量上比较盲目,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出现新病原、变异株及混合感染时,更是重复免疫,全面用药,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免疫效果也不好。

  防治对策及其改进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预防为主,健全禽病防疫体系,防止疫病传入。家禽疫病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执法不严造成的。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使我国动物防疫工作向法制化迈出了一大步。兽医行政和业务部门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疫病的控制体系,把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净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养殖生产企业应慎重引进种蛋、种禽,严格进行消毒、卫生管理,严格遵照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有关配套的防疫、控制和消灭疫病的各项具体规定。此外,还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针对目前兽药市场混乱,假冒伪劣兽药、疫苗涌入市场的情况,我们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者要给予严惩,避免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疫苗而造成免疫失败,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日趋频繁,疫病的传入机会也增多了,因此,海关、动植物检疫机构应加强技术建设,提高技术水平,防患于未然,把我国动物疫病拒之于国门外。

  加大推广新技术的力度,提高饲养管理水平。要做好禽病防治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相关法规和制度,需要一大批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但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是逐步提高养禽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应该采取开展知识讲座、举办培训班、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使禽病诊断和防治技术的新成果得到推广,使他们特别是基层兽医人员的知识逐渐得到普及和提高。另外,还应该提高饲养管理水平,通过政府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导,使广大农户不要在某一区域内过分密集地兴办养殖场,并推行“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控制产品的药品残留及添加剂的残留,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发病率,增加经济效益。

  控制环境污染,实行生物安全措施。

  环境污染是引起疫病流行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养禽场饲养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强调环境因素的重要性在禽病防治中更具有现实的意义。虽然我国一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养殖条件好一些,但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治理投入不足,一些疫病长期存在,并有新病不时出现。相比之下,绝大部分农村养殖户饲养条件更差,生产者缺乏防病知识,消毒不严,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因此,必须采用“全进全出”制,并对鸡舍进行彻底的清洗,减少疾病传播机会,严格遵守防疫制度,限制人员、动物和运输工具进出养殖场。对发病和病死家禽,要严格处理,防止疫病扩散。对引进的家禽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不要将病禽带入场内。同时还要注意进行疫病的检测和日常的消毒工作。

  近年来,国际上提出的“生物安全”体系理论,强调环境因素在保护动物健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实施“生物安全”技术,提高家禽及其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出口竞争力,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指导和帮助养禽企业做好各种防疫、卫生和消毒工作,尽量减少土地、水源和空气等的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生物制品质量,并搞好免疫监测。目前,生物制品是预防家禽疾病的主要武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亚单位疫苗、基因重组苗、基因缺失苗、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相继问世,但传统疫苗仍然在疫病防治中占重要地位,不管是传统疫苗还是新型疫苗,都有其本身的缺点,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加大研制力度,提高生物制品的质量。传统苗应立足于制苗毒株的筛选、组织培养技术、保护剂、佐剂、免疫增强剂及降低疫苗毒性、防止毒株返强、增强免疫原性、延长疫苗保护期、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研究。而新型疫苗应立足于安全性、有效性和免疫程序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免疫监测包括病原监测和抗体监测两方面。病原监测包括微生物监测和疫病病原监测。抗体检测包括母源抗体、免疫前后的抗体、主要疫病抗体水平的定期监测以及未免疫接种疫病抗体水平的定期监测等。家禽免疫监测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通过摸清抗原抗体水平的动态及高低,科学地制定免疫程序,把防疫工作认认真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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