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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展开秋季动物防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5
按照部署,从8月中旬开始,吉林市的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展开,各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奔赴防控一线。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牧业部门的努力下,吉林市动物防疫工作成绩斐然,连续4年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连续4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有力地保障了全市现代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近几年,吉林市坚持“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和“政府保密度,牧业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和业务部门间“双向双轨”动物防疫工作层级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在全省率先实行动物防疫工作春防、秋防及全年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机制,并在全省得到推广。

  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吉林市强化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力度,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5种重大动物疫病全面实施强制免疫。目前,吉林市已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体系,市、县(市)两级已能够科学有效地开展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免疫效果监测,加强了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全面提高了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

  针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需要,吉林市制定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等专项应急预案及紧急行动方案;市、县两级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储备金全部专项、足额保障到位,各种疫苗、器械、防护用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储备齐全,组建了市、县、乡三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

  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已逐步实现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目前,有关部门已对全市动物产品集中采购、使用、销售、贮藏单位实行统一标准的登记管理制度,对肉类交易场所实行全天候巡查,对大型超市、经营性冷库、孵化场、肉品专卖店实行24小时上门报检服务。吉林市辖区内5个由省政府批复设立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4小时对过往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进行检查、消毒,并建立严格的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现了动物产地检疫、出县境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检疫合格标记、出证、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含扑杀)率达到100%;规模饲养场(户)、屠宰厂(场、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率、合格发证率达到100%;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结案率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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