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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死猪超过150头 大营镇洋子村发生两起假药坑农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3
8月31日,当兴化市大营镇洋子村村民吉日桂从自家猪场拉出第66条死猪时,妻子欲哭无泪。
    5月26日以来,噩梦一直笼罩着洋子村,五六家养殖户出现生猪批量死亡现象。据村民初步统计,截至8月31日,死猪总数超过150头。养殖大户吉日桂、邹勇华损失惨重:吉家死猪66头,邹家死猪73头。
    7月29日、8月6日,市纪委《行风热线》分别接到邹、吉两人的求助电话。市纪委纠风办要求有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迅速处理。
    调查证实:“这是两起假药坑农事件。”邹、吉两家生猪死亡前,均注射过冒用批文号或无批文号的假兽药。
    生猪得了高热病,用了10天假兽药
    8月29日,在吉日桂的养猪场,记者看到,吉家5口狭小的居室旁依然有两口残缺的造纸用浆池。
    吉妻含着泪说:“今年,看养猪行情好,造纸污染大,我们两口子毅然改行,投入20多万元,改纸厂为猪舍开始养猪。”
    7月初,吉日桂借贷完成猪舍扩建,准备将养猪规模扩大一倍。23日,他发现两头生猪出现发热症状,立即用人药为病猪注射。第二天,生猪病情不见好转,他请村兽医陈必珠及镇兽医站副站长杨进培进场医治。
    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调查证实:“陈、杨两人对猪的诊断为高热病,建议使用头孢金针和抗病毒1号,并要其他村分片兽医王元建帮忙送药。王元建从兽药经营户唐冠祥处购头孢金针2箱和抗病毒1号1箱送到吉日桂处,当场注射,后又连续使用,生猪病情并未得到控制,成批死亡。”
    8月4日,接到大营镇兽医站求助,兴化市兽医站站长、技术员以及泰州牧院教授一行6人,对吉日桂的两头死猪现场解剖,发现一头为典型的高热病症状,另一头则为药物交叉感染死亡。
    吉日桂怀疑已大量使用10天的兽药有假。他发现,村支书陈必勤从吉家2箱头孢金针中匀得2盒(40支),结果陈家13头生猪死了8头。
    8月11日,吉日桂向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反映。该大队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数据库”搜索发现,唐冠祥售出的头孢金针、抗病毒1号套用了其他产品批文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认定为假兽药。
乳猪防疫,用的也是假疫苗
    听说吉日桂的遭遇,洋子村养猪12年的邹勇华开始觉得不对劲。
    5月21日,村兽医陈必珠建议:目前猪水肿病比较棘手,邹家刚买的乳猪此前应该还未防疫,建议注射猪水肿血清疫苗。
    邹请陈帮忙联系,并叮嘱“不论价格贵贱,一定要拿真货。”陈委托唐冠祥购进100支猪水肿血清疫苗。随后,邹勇华对饲养的175头生猪自行注射。
    5月29日上午,陈发现邹家出现生猪批量死亡现象,立即向大营兽医站站长史庆国求救。史随即向兴化市兽医站反映情况。当天下午3点,兴化市兽医站站长张福宜一行赶到邹家生猪养殖场。工作人员对一头死猪进行了现场解剖。根据猪存症状和解剖症状,排除了重大动物疫病,定性为高热病。张福宜一行随即议定诊治方案。两天后,猪群病情得到明显控制。
    邹勇华记得:100支猪水肿血清疫苗中,自家的生猪注射用去80支,死猪73头;村民陈必安家用了3支,死猪4头;村民王元成家用了2支,死猪3头。
    7月23日,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在大营镇巡查发现:邹勇华家用的猪水肿血清疫苗无兽药批文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为假兽药。
    兽药经营户3个月卖出3种假兽药
    大营镇十多户兽药经营户中,唐冠祥有着十多年的从业经验。而村兽医陈必珠,通常是洋子村养殖户遇到难题时第一个求助对象。
    然而3个月内,唐冠祥卖出3种假兽药,陈必珠在诊疗过程中毫无察觉。据调查,假兽药头孢金针、抗病毒1号分别来自四川、重庆两生产厂家。唐承认:“这两个生产厂家在盐城设有直销处。这些年来,都是我一个电话,他们送货上门。”
    猪水肿血清疫苗为生物性制药。据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唐冠祥不具有经营资格。唐称,他受陈必珠委托为邹勇华捎带猪水肿血清疫苗。该药甚至未进入他的药店,只放在店门口。
    进一步调查发现,唐从盐城药贩王爱民手中以2元/瓶购入猪水肿血清疫苗,后以同样价格卖给陈必珠。5月21日,邹从陈家拿到药水后为生猪自行注射,未严格按照“一头猪一个针头”的规范要求,而是3至5头共使一个针头。
    8月18日,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唐冠祥出售假兽药、生物性制药的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没收已扣押的假兽药,停止经营所有的生物性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就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货值金额2倍或3倍的罚款。
养殖户维权艰难
    “3个月内,洋子村死猪150多头。我要政府给个说法!”吉日桂说。邹勇华却认为,打官司耗时耗力,他耗不起,自认倒霉。
    经政府部门多方调解,邹勇华与唐冠祥、陈必珠达成协议,获得1万元赔偿。
    吉日桂提出的赔偿标准是5万至6万元。然而唐冠祥称,他与两厂家联系,对方答应最多补贴1万元损失。目前,大营镇政府为吉日桂争取了法律援助,支持他提起诉讼,要求唐冠祥、陈必珠以及销售假兽药的药贩子赔偿损失。
    不少村民认为,首先,唐冠祥、陈必珠、大营镇兽医站都应该建立必要的防范意识、责任意识,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数据库”搜索来证实兽药真伪。
    另外,7月23日,发现邹勇华家的生猪死亡后,执法部门应快速作出严厉处罚并通报其他养殖户,这样可避免吉日桂的病猪因为假药而雪上加霜。
    第三,如何甄别药品真伪、如何规范防疫,政府部门应该对养殖户特别是兽药经营者加强指导。
执法部门监管手段单一
    目前,农村的兽药、兽医经营均为市场化运作模式。换而言之,盐城的药贩来大营镇销售,大营镇的养殖户请大丰市的兽医来诊疗,只要来者具备相应资质,皆为合法。
    养殖业属高风险行业。而作为兽药、兽医的直接监管部门———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仅有6名队员,一般监管手段只有巡查或接受举报。
    大营镇十多家兽药店虽家家都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但他们究竟卖些什么药,执法大队基本说不清。
    正常情况下,这些兽药店不会大量囤货,养殖户订货时才通过电话让药贩子送货上门。这也是执法大队巡查时,查获假兽药数量不多或根本查不到假兽药的重要原因。而事发后,兽药经营者会以“不知道是假兽药”、“只进了这一次货”等理由开脱责任。
    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队长王峰说,在大营、安丰、老圩这样与外市接壤的乡镇,实施市场监管职能难度更大。盐城、大丰的药贩子骑着摩托车穿行在兴化市乡镇,每年引发类似死猪事件都有3至5起。今年以来,该大队先后多次伏击盐城、大丰籍药贩,均告失败。
    7月23日,大营镇兽医站与唐冠祥设计,将邹勇华死猪事件中的主角———盐城药贩王爱民引至大营,然后向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举报。谁知,调查取证过程中,王爱民借口上厕所,在看管人———邹勇华妻子眼皮底下爬上汽车一溜烟逃跑。
    “事实上,即使扣留下这些药贩子,如果他们死不开口,我们也无能为力,目前我们的监管手段实在太单一了。”王峰说。
    陈必珠、唐冠祥都具有兽医资质,但其日常诊疗活动不属乡镇兽医站管理范畴,而是由兴化市林牧业执法大队负责监管。
    大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史庆国说,乡镇兽医站的职责是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服务,承担7种重大动物疾病的义务防疫工作。乡镇兽医站聘请乡村兽医作为疫苗接种员,也仅限义务防疫期间。
    根据现行法规及管理模式,坑农事情发生后,有关政府部门所能做的,就是通过调解给养殖户适当补偿;如矛盾双方有一方不服,则只能放弃调解,任由双方走法律途径。
    兴化林牧业执法大队、兴化市兽医站、大营镇兽医站承诺,将竭力支持吉日桂诉讼。
    王峰说,今后,他们将对养殖户、兽药经营者、乡村兽医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告知他们不贩假、不售假、不制假。该大队也将加大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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