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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泸县畜牧局十项措施整治兽药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4

  一是根据农业部193号公告公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清查违禁兽药;二是清查农业部列入假劣兽药清单的产品;三是清查农业部兽药质量抽检情况通报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四是清查擅自改变商品名、改变产品含量和包装规格的产品;五是清查擅自改变产品配方,添加法定标准以外的药物成分的产品;六是清查伪造、套用GMP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的产品;七是清查无GMP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九是清查过期失效产品;十是清查以人用药充当兽用药或以人用药代替兽用药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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