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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重奖畜牧龙头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23  作者:高强  浏览次数:200
  辽宁省从今年起到2010年,将对每个上市的畜产品加工、饲料生产企业奖励500万元,对排名全国前10位的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奖励200万元。

  近年来,辽宁省畜牧业年均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到2007年,辽宁省肉类产量居全国第7位,蛋类产量居全国第4位,奶类产量居全国第8位。为进一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今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实施现代畜牧业倍增行动和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部署。

  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宋树才说,辽宁省现代畜牧业倍增行动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由2007年的440亿元提高到1540亿元,增长2.5倍。

  为此,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局、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了《辽宁省2008-2010年畜产品加工业建设项目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这项政策明确提出,从今年起到2010年,辽宁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畜产品加工优秀企业。

  这项政策还规定,对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以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加工能力分别增长10%为标准,每增加10%,辽宁省增加奖励资金10万元,1000万元封顶。对获得国家名牌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名牌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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