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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稳步深化和完善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1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60

     一、曾都区为什么要深化和完善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
     我区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于2006年6月基本结束。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1、服务模式对立矛盾。改革政策要求:全省公益服务有委托服务、定岗招聘、县级主管部门派出三种模式,各县(市区)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自主选择服务模式。但一个县(市区)对一种行业只采取一种形式。而我区动物防疫却同时存在委托服务制和县级主管部门派出制两种形式,由于这两种服务模式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全不同,导致工作互相矛盾,服务效果不佳。
     2、责任主体管理脱节。政策要求“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但我区乡镇动物防检组由区畜牧兽医特产局管理,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管理。一是出现了两个责任主体和两个服务主体;二是两个责任主体无法对两个服务主体实施有效管理,工作存在脱节。
     3、服务主体职责不清。防检组与服务中心两个服务主体由于职责不清,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经常为工作布置、经费使用、防疫效果认定、考核兑现由谁决定等问题互相扯皮。
     4、防疫队伍人员不精。除区畜牧兽医特产局选聘52名动物防检监督员外,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其他人员整体转制为民营非企业组织人员。既没有按程序认定从业人员服务资格,也没有根据需要核定公益服务岗位,多数人员未分流和买断身份。服务中心人员过多,素质不齐的局面没有改变,部分人员其实无法胜任也没有从事公益性防疫服务工作,却在分享“以钱养事”资金。
     5、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由于动物防疫的特殊性,服务效果关键要靠防疫质量来保证,防疫质量数据需要必要的仪器和严格的科学检测手段才能取得。目前,乡镇政府及派驻的防检人员都不具备这些条件。但区畜牧兽医特产局的防疫检查结果对乡镇“以钱养事”资金拨付和服务人员的报酬兑现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相反,作为兑现依据的日常和年终考核难免存在走过场和打人情分的现象,考核流于形式。
     6、奖惩兑现与防疫效果不挂钩。“以钱养事”资金没有依据防疫实际结果拨付,乡镇之间、服务人员之间不管服务效果如何,基本都能全额得到合同规定的“以钱养事”资金,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没有达到“以钱养事”的目的。
     7、“以钱养事”资金使用管理不科学。一是用于养老保险支出比例过大。所有未买断身份人员的养老保险都用“以钱养事”资金购买,余下的钱用于支付真正从事公益防疫工作人员的报酬就很少了。二是使用次序不当 。服务中心使用资金先保招待费等公用开支,后发公益防疫工作人员工资。三是使用比例不当。招待费等公用部分开支过大,直接从事防疫人员的收入偏低,真正用于公益性服务的比例不高。四是使用监管失控。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不全,资金如何使用不够公开透明,财政部门和中心职工对此都缺乏监管。因此,我区必须深化和完善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
  二、怎样深化和完善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
  一是实行四合并。一是人员合并。临时工一律按政策清退,现有防疫监督组人员与服务中心人员合并。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区畜牧兽医特产局与镇(办)政府共同制定办法,依法产生新的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二是经费合并。防疫监督组与服务中心的“以钱养事”补助资金、国家许可的政策性收费、固定资产租金等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三是工作合并。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工作统一部署,人员分工合作。四是身份合并。严格执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单位转变性质,人员转变身份”的规定,现有的防疫监督员和服务中心的人员都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其个人档案移交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管。防疫监督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竞争上岗后仍由区畜牧兽医特产局合同聘用,二年一聘。合同期内岗位培训报酬、社会保险由区畜牧兽医特产局代发代缴。
     二是实行四定。1、定资格。严格农村动物防疫公益服务人员资格准入条件,资格认定工作由区畜牧兽医特产局会同人事部门负责。通过考试、考核两种方式,确定农村动物防疫公益服务人员资格,统一颁发《农村动物防疫公益服务资格证书》,只有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竞争镇(办)动物防疫公益服务岗位;没有服务资格的,可以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2、定岗位。按照精简效能、人事相宜的原则,合理确定公益服务岗位。一是防疫监督员岗位。全区52名,按镇(办)规模大小配备1-3名。二是包村防疫员(含品改员)岗位。全区按照800-1000家农户一名的标准核定。三是事务性岗位。每个镇(办)除中心主任外,可设兼职的事务性岗位2个,不再单独设立其他行政管理岗位。
     3、定职责。防疫监督员职责:做好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所需药品及物资的计划,培训畜牧防检人员,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和疫情测报;做好动物屠宰检疫、产地检疫、运输检疫;畜牧兽医新品种、新技术试点示范、推广运用;畜禽饲料安全使用的指导;对农民和养殖专业户的公共培训和信息服务。
     包村防疫员职责:完成包村动物防疫注射任务,做好动物免疫档案记载,免疫耳标佩戴和责任区内的畜禽养殖情况登记。
     品改员职责:完成牲畜品改任务,做好配种记录。
     事务性岗位职责:一个兼职防疫物资保管、财务报帐等内部事务;一个兼职党群工作和其它日常事务。
     根据岗位区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活动。防疫监督员专职从事防疫效果监督和防疫检测抽样,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村防疫员(品改员)在完成合同规定的防疫任务之外,可以兼职事务性岗位或从事经营性活动,鼓励防疫员(品改员)积极为养殖大户提供服务,获得劳务报酬。
     4、定报酬。所有防疫监督员和包村防疫员的收入报酬不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打破年龄、工龄、职称差别,按照承担公益性服务任务的多少和工作量的大小以及完成服务质量的高低,由合同约定。岗位报酬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平均报酬水平的提高适时适当调整。
     三是做好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发放明白卡。各服务中心每年必须将所有竞争上岗的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包村范围和防疫收费政策和标准用卡片告知辖区内所有农户。二是填写统计表。包村防疫员必须做好辖区内的所有畜禽饲养量明细登记,并及时填报统计表。三是记录防疫日记。全区统一印制《防疫日记》,包村防疫员每次进村入户的防疫注射记录,必须有接受服务对象的农民签字,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四是随机抽样检查。区畜牧兽医特产局要对镇(办)防疫效果实行匿名交差检测检查,其检测数据要长期保存。
     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财政提供的“以钱养事”资金实行“零户统管”。财政资金由服务中心在镇(办)财经所委托代管。实行“岗位报酬直达个人银行卡,公用经费审批报账,招标采购直达供货单位”。
     五是加强改革组织领导。镇(办)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精心组织,办好试点,稳步推开。2008年先完成防监组与服务中心人员的合并,产生新的法人代表,实行资金“零户统管”。合并一段时间后,再进行全员竞争上岗,规范收入报酬,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各项纪律,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镇(办)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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