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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兽药无效 消费者获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0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74
----湘乡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消费纠纷

  湘潭在线新闻网8月6日讯 (记者:欧阳天 报道员:王燕 易晓明)日前,湘乡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消费纠纷:湘乡市山枣镇良山村村民陈某购买兽药医治病猪无效,获得店家赔偿800元。

  7月10日,陈某在新湘路向红路“灵芝兽药店”花49元购买了3盒兽药,用于治疗家里发病的猪。回家后陈某按照药盒上的说明对病猪进行了治疗,满怀信心期待着。可没有想到的是猪儿在10天后因治疗无效,死了。陈某怀疑是自己买到的兽药系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了猪儿的死亡。事后,他多次找到灵芝兽药店店主要求赔偿未果。情急之下,他想到了找市消费者协会为自己“说话”。

  接到陈某的投诉后,湘乡市消协秘书长易晓明汇同新湘路工商所黄鹤松,到兽药店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查:该兽药店出售给陈某的兽药有正规厂名、厂址,在保持日期内且购入渠道正规,并非假药。店主因为售出商品心切,向陈某推荐了对猪儿病情无效的兽药,延误了治疗时机,导致了猪儿的死亡,造成了陈某损失875元。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一边将查实的情况对陈某进行讲述,稳定他的情绪;一边对店主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在大家的努力下,店主同意赔偿陈某损失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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