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2008年加强动物防疫执法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以后,杭锦旗兽医局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作为兽医部门工作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狠抓落实。

  一是抓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采取自我培训的办法,在单位内部每周由专业技术人员自选专题为大家做辅导,并通过以会代训、现场操作等形式对基层动物防疫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二是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会议、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提高全民防疫法律意识。三是围绕“行政人员保密度,技术人员保质量”的总体要求,依法推进双目标化合同化疫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了“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全面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四是加大灾后动物防疫,及时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死畜禽,保证灾后未发生动物疫情和兽医公共卫生事件。五是全旗的屠宰场、农贸市场依法实施检疫监督,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六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认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