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畜牧新闻 » 正文

许昌市畜牧局四措并举 确保奥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01  作者:高强  浏览次数:270
    众首期盼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确保供应北京、上海、天津等6奥运会举办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加大检疫监督执法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我市奥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畜产品安全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我市奥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许昌市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周密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要求。
    二是对供奥企业实行备案监管。对取得供奥资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按照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的要求,全部实行备案管理,派专职负责人和专职检疫员24小时驻场(厂)监管,全面监控畜产品生产质量,确保供奥畜产品100%来自备案企业。无备案企业不准进入6赛区。
    三是严把检疫关。驻场检疫员对出栏生猪严格查证验物,认真查验免疫证明,负责耳标和养殖档案,对无标无证无档案无“瘦肉精”检测报告的“四无”生猪禁止出场。对免疫标识、免疫证明、养殖生产记录、养殖档案规范,提供有“瘦肉精”检测阴性报告的,经临床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动物产品持检疫合格证明和“瘦肉精”检测阴性报告),由专职检疫员出具备案专用检疫证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核,所长确认签字后方可调往6个奥运举办城市,凡未备案资格企业,检疫员不予出证,不准进入6个奥运举办地。
    四是严格制度。凡向6赛区调运动物、动物产品的企业货主必须提前3天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凡供奥企业的畜产品必须接受检测部门的“瘦肉精”检测,每批次必须持有“瘦肉精”检测阴性合格报告,否则不予出证。对供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输车辆进行反复防疫消毒后方可放行,确保供奥畜产品安全无疫。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屠宰企业、养殖企业、运输企业层层签订《奥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奥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到厂、到户、到人,实行畜产品安全追溯和安全责任追究。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