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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广安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8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肉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在人们膳食结构中逐步占据了重要位置,在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畜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愈来愈高,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正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已成为各级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几年来,国际国内相继爆发牲畜口蹄疫、疯牛病、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流行,发生“二垩英”、“瘦肉精”、“苏丹红”等安全事件,对畜产品的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是各级政府当前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全市畜产品基本情况

  广安市是一个农业人口多,以畜牧经济为主的农业大市,畜牧业不但在农业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 是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全市畜牧经济从广安市建制以来连续 15年保持持续增长良好态势,据统计, 2008年 1-6月出栏生猪 263.80万头、出栏肉牛 3.37万头、出栏肉羊 24.62万只、出栏家禽 2757.74万只、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 3.92%、 5.77%、 9.23%、 6.75 %;截止 2007年底全市共有年出栏肉猪 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 360个,年出栏生猪 50头以上的外种猪规模场达到 758个, 2008年 1-6月又新建成生猪 标准化 规模养殖场 171个、养殖小区 26个,新发展养猪大户 1100户,新增肉猪出栏能力达 10万头以上。

  全市共有饲料生产企业 8家,年生产加工能力达到 30万吨, 2007年实际生产工业饲料 17.8万吨;分布在全市各个地方的饲料、兽药销售企业、门市、网点共计 1000余个 ,建成无公害畜产品产地 32个 ,12个无公害畜产品通过了农业部认证。

  全市拥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5家,年加工能力 150万吨,其产品主要为分割肉、白条肉、少量的腌腊制品等;牛肉加工企业 1家,年加能力 5万吨;生猪定点屠宰场 192个,全市兽药生产、家禽和牛奶加工尚属空白。

  从事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靠设立在 181个乡镇 1299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和分布在市、县(区)、乡镇的 570名动物检疫人员。市上没有设立专门的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所有抽查检验样品,全部靠送省级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畜产品安全意识淡薄。 一是养殖户健康养殖意识淡薄。由于农户养猪绝大多数是为发展家庭副业生产而养猪,几乎都是利用闲置的旧房改造成猪舍或利用房屋的角落建猪舍,存在选址、圈舍设计不科学、建筑不合理,饲养生猪的圈舍“荫暗潮湿”,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造成猪舍周围环境、空气和水源的污染;二是科学饲养意识淡薄。在饲养中管理不善 ,认为畜禽养殖就是农副产物的转化,把吃不完的剩菜、剩饭以及潲水,甚至把已经霉变的饲料和被农药污染的饲料、水源喂猪、鸡、鸭等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三是经营者、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几千年的封建统治,老百姓受传统思想束缚 ,缺乏守法意识,加之个别地方出现有法不依,执法困难的现象。尽管国家和省政府在动物防疫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上有过很多规定,市县执法人员也经常对畜产品进行安全检查,但仍有少数经营户、群众我行我素,病害畜禽产品、病死畜禽仍然暗地销售 ,屡禁不止,农村部分群众仍然要吃因病死亡的自养畜禽。

  (二)千家万户分散饲养使畜产品难以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 近年来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已有很大发展,但散养畜禽的农户所占比例仍很大,截止 2007年底全市年出栏肉猪在 10头以上 50头以下共 81095户,年出栏肉猪 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仅 360户。畜牧生产仍然是以千家万户小规模 分散 饲养为主,组织化程度较低,很难做到“畜禽引种统一、饲料供应统一、饲养技术培训统一”,从而导致饲养环节净化难以保证,加之生产过程中的面宽线长,监管难度大,客观上造成了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的难以规范,严重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生产。 而新品种推广、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畜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全面实行标准化难度更大,这样造成我市畜产品档次低,质量参差不齐,质量安全难以完全保证的被动局面,在外销中不能有效参加市场竞争、销售也受挫。

  (三)动物疫病防控难度大。 据有关资料反映,全国每年因动物疫病造成的损失为 200多个亿,占畜牧业产值的 7— 9%,有时甚至更高。随着我市区位优势的提高,交通四通八达,畜产品交易十分活跃, 在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下,尤其是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的开通,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了大发展的良好机遇,同时也给 外来疫情增加了堵截困难,仅 2007年外来疫情给我市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数百万元,导致一些畜禽养殖户、业主、大户所养畜禽突发疫病死亡,蒙受损失非常大。究其原因 一是部分养殖户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防疫意识淡薄,对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甚至为减少“损失”,把病死畜禽非法低价出售或食用造成疫病的进一步传播;二是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不是很配合,影响免疫密度,而有些规模养殖场养殖人员没经过正规系统的培训、防疫质量不高;三是引进畜禽不按规定报检和实施隔离观察而发生 局部疫病的流行。

  (四) 饲料有毒物质和有害微生物超标、兽药使用不规范 。一些养殖户盲目追求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购买价格低廉的饲料或者自配饲料使用,导致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饲料重金属元素如铅、砷、汞、镉等可能超标,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卫生指标超标;在畜禽患病时,有滥用、乱用抗生素、不执行休药期等现象,导致药物残留超标,最终生产出来的畜禽产品安全指标不达标。

  (五)动物防疫体系难以适应新的形势。 一是基层防疫体系运转困难。我市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导致人心不稳,监管缺位,监管人员的作用得不到最充分的发挥。二是畜禽防疫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我市县乡动物防检机构原有的技术骨干大多数年龄较大,知识老化,近几年新进人员防疫业务水平还偏低,出现了防疫队伍青黄不接的断代、断层现象 ,目前乡镇在岗的 1299名畜牧兽医一线人员,本科学历的仅有 26人,占 2%,大专学历 113人,占 8.7%,中专学历 459人,占 35.3%,其余 701人为非专业人员或工人,占 54%;三是防疫设施差。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设备陈旧,许多乡镇兽医站没有按照规定配备冰箱、冰柜、显微镜等必要设施,即使有的也没有进行正常维修,动物疫病诊断仍停留在原始的耳听、眼观、手摸阶段,防疫技术手段落后。

  (六)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较差 。畜产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由于诸多因素,财政对这项工作投入不足,导致监管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较差,尚无快速检验车;工作运转经费缺乏(如冷链体系、检验检测、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乡镇兽医站不能保证职工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等。

  三、对策与建议

  (一) 增强依法监管畜产品安全力度。 畜产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信誉,责任十分重大,必须强化依法监管,依法约束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一是要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逐步完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克服人情法、收钱法,执法忽严忽松等不正常现象,维护法律的尊严,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要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到每个生产者和经营者,使大家都知道什么该作,什么不该作,提高其遵法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二)抓住畜禽生产环节是前提。 ( 1)强化畜禽养殖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一是对兽药饲料市场经营户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拉网式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行饲料和兽药集中经营、连锁销售等经营模式,华蓥市已经开始实施兽药饲料连锁经营;二是进一步加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强化对企业生产设备和管理制度的审核检查,规范生产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2)全力发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健康养殖。加快畜禽养殖小区、 “一村一品”及生猪养殖基地和家禽养殖基地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和标准化生产,建立畜禽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户自律,推进健康养殖。(3)进一步抓好无公害畜产地产品一体化基地建设,广泛宣传,强力鼓动,努力倡导养殖业主和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质量认证。

  (三)抓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是重点。 要切实抓好猪瘟、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畜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完善应急机制,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扑灭新发现的疫情,认真作好“免疫、堵疫、处疫”工作,确保“有病不成灾,有疫不流行”。

  (四)管好畜产品市场环节是关键。 对畜产品要实行市场准入,重点抓生产者准入、产品准入和供应商准入;在零售环节,应大力发展有保鲜设施的超市、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专营店或专营柜台,鼓励零售企业以保鲜形式销售。同时,要为生产者和供应商建立一种机制,使其生产或经营符合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并能产生强大的市场效应和经济效益。

  (五)加强宣传、规范培训、完善制度是保证。 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宣传和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认真搞好各种培训。既要对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进行法制 、业务 培训, 又要对养殖户、生产者、经营者进行系统的业务技术 培训; 三是进一步完善 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畜产品安全举报制度、畜产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健全管理体系,增强管理能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畜产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六) 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3号)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职责分工。我市在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时,畜牧部门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畜产品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以防止和解决好监管脱节和相互推诿等问题,做到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总之,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地都在为之不懈努力。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我市为解决好畜产品质量安全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源头治理、强化检疫、检查为重点,严把畜产品市场准入关口,大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以推进畜产品标识行动为抓手,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以加强例行监测为着力点,建立违规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努力把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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