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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华蓥市“四强化”做好畜产品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36
一是强化对投入品的全程监管。加强对兽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和指导,强化兽药残留监控,拉网式清缴违禁兽药,实施饲料安全“全覆盖”整治行动和饲料质量“全覆盖”抽查行动,加大市场清查和整治力度,开展安全用药宣传,逐步推行启动兽药GSP连锁经营。二是强化养殖源头控管。畜牧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宣传指导生产者依法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建立用药记录制度,规范饲料使用行为,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激素类、兴奋剂类和玉米赤霉醇等类物质,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三是强化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在全市范围内认真执行兽药残留监控和无公害畜产品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建立兽药残留超标残品追溯制度,做好阳性样品的调查追踪和后续处理工作。四是开展安全用药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普及活动”。免费发放《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手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兽药停药期规定》等资料,提高广大养殖企业和农户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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