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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畜牧局切实做好兽药违禁药品宣传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02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1
为保证全市畜产品安全和奥运会食品的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蛋”,喝上“放心奶”,保障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胶州市畜牧局从三个方面做好违禁兽药的监管和宣传工作。
  一是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的宣传和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兽药产品质量问题和兽药残留事件和与兽药有关的违禁药物和兴奋剂检测阳性等事件。
  二是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大力开展违禁药物的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养殖业户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科学合理用药,防止使用违禁药物、滥用药物、不按休药期停药的现象的发生。各镇、街道办事处要于7月4日之前将《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名单》、《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兽药品种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内容编印成册发至辖区内各养殖场户,并要求养殖场户在发放单上签字备查。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的,要追究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要安排人员对个养殖场户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及时了解用药情况,杜绝养殖场户使用兴奋剂类药品和违禁药品。(胶州市畜牧局: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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