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黑龙江省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政务服务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延伸,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模式,在龙江县、绥芬河市、桦南县、哈尔滨市道外区、大庆市大同区等5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下是此次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项清单。各试点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运行、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产业项目库;编制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服事项清单。
二、规范政务服务便民中心(站)建设。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便民中心(站)建设,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
三、实施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各试点地区在政务服务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区,将所涉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平台专区,实行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探索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事项清单。
四、强化相关扶持项目政策落实落地。各试点地区要规范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殊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厘清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直达机制。坚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擅自增加农民负担行为。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发展强村富民产业。来源:联播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