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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四步走”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2  来源:内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377
核心提示: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落实《内江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和《市中区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和专业养殖户关闭(拆除)补偿办法》,加强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拆除)的18个规模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配齐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依托内江市市中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改造升级15个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以百万头“内江黑猪”项目和新(改)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场”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广种养循环农业,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是

一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落实《内江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和《市中区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和专业养殖户关闭(拆除)补偿办法》,加强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拆除)的18个规模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配齐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依托内江市市中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改造升级15个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以百万头“内江黑猪”项目和新(改)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场”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广种养循环农业,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是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集中收集点1个,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收集处理范围覆盖全区。今年上半年,集中处理病死猪5068头,其他病死动物及产品24248公斤。 四是加强畜禽养殖场日常监管。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设施完善、除臭灭蝇、种养结合、生态循环”规定,对全区51家养殖规模场开展环保整治,整改措施做到一场一策,流转与之相匹配的耕地,开展种养结合,做好粪肥消纳台账,对存在环保隐患的养殖规模场逐场督促整改并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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