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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落实“三大举措”扎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7  来源: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375
核心提示: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常态化抓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防”在前、“防”为先,把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三大举措”有效保障农村地区良好防疫形势。 一、健全组织保障 一是制定《乐山市2021年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区县农业农村组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市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生产发展组、宣传引导组等8个工作组,增添46人的工作专班,充实防疫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坚持常态化抓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防”在前、“防”为先,把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三大举措”有效保障农村地区良好防疫形势。 一、健全组织保障 一是制定《乐山市2021年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区县农业农村组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市农业农村局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组、生产发展组、宣传引导组等8个工作组,增添46人的工作专班,充实防疫力量。三是完善市、县、乡农业系统防控体系,层层组建工作联络群,落实各级联络专人,做到政策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到位。 二、明确分工协作 一是加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召开成员单位疫情防控联席会,安排部署各阶段疫情防控任务和工作。二是实行成员单位包县负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3个县,成员单位负责1个县,强化12个区县(含高新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督促。三是根据防控形势的变化,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地区及宗教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进一步完善成员单位、县、乡、村各级各部门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中的职责。 三、严格督查督导 一是扎实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先后组织成员单位对12个区县开展2次全覆盖的防控督导,联合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民宗委等部门分别开展了1次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暗访检查,针对各级各部门反馈的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开展1次全覆盖的问题整改回头看,各成员单位在日常检查工作中,结合部门防控职责,进一步加大行业防控指导检查。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县联系工作机制的通知》,实行领导包县制度,结合农业行业工作,开展日常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监督和检查。三是抓好稳产保供检查指导,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检查指导,抓好用种用肥高峰期农资供应,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资调剂调运,畅通运输渠道,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业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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