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回头看”。要求各县(市、区)对近年来的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环境曝光台等反馈的畜禽养殖类问题,再次进行梳理,逐一检查核实办理和整改情况,确保相关问题彻底完成整改,无反弹。 二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要求各县(市、区)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对专业户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排除整治。严肃查处不按要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直排粪污、粪便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散养户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散养户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三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启动《“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工作,通过规划引领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