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兽药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关于第二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任务分工,我所承担以下4个产品的转正复核检验,现将送样须知通告如下:
第二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665号公告)质量复核任务分工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检验单位 |
送样量 |
1 |
恩诺沙星溶液(蚕用) |
浙江所 |
50支 |
2 |
蜕皮激素溶液(蚕用) |
浙江所 |
50支 |
3 |
盐酸环丙沙星胶囊(蚕用) |
浙江所 |
100粒×3批 |
4 |
盐酸环丙沙星溶液(蚕用) |
浙江所 |
50支 |
备注: 1. 每个产品送样一批,每批数量见上表,但是由于盐酸环丙沙星胶囊(蚕用)只有东台市蚕药二厂申报,该样品按照文件要求送检三批。同时请申报企业提供送检样品的自检报告。(样品可以邮寄,但我所一般不接受收件人提货的邮寄方式) 2. 企业送检前请先下载兽药饲料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检验费用请查询以下网址,汇款账号和邮寄地址见本页底。http://www.zjahv.gov.cn/html/main/zw_xzzq/index.html。 3. 本批转正送样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5日(以邮寄时间为准)。 |
我所具体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联系电话:0571-86092461 传真:0571-86957812
我所账号和开户行:
单位名称:浙江省兽药监察所
开户银行:杭州市农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392015101040003880
浙江省兽药监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