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湖州市畜牧兽医局会同南浔区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对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湖州南浔郑氏家庭农场开展湖羊一级种羊场现场审验。
审核组按照《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种畜禽场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该场的湖羊来源、生产环境、防疫设施设备、技术人员配备、生产育种、管理措施及台帐记录等进行现场审验与查看。同时对照《浙江省种羊场生产经营许可现场审验评分标准》审核组成员进行了独立评分,认为该场已符合湖羊一级种羊场生产经营的必备条件,建议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