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盐农牧〔2019〕6号),对我市2019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迅速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清单。各地要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新划定方案,在对2018年度畜禽规模养殖场清单进行认真核查的基础上,迅速建立禁养区需关闭养殖场、小型规模场治理、规模养殖场治理、规模养殖场配套清单等4个清单,力求真实、准确,为全年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推进养殖场关闭搬迁和治理认定工作。各地要积极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户)关闭搬迁,并完成生态修复。深入推进规模场及小型规模场的治理认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小型规模场的治理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年底前小型规模场治理率达到50%,规模场治理率和配套率达100%。
三是加快整市、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畜牧大县要按照中央财政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非畜牧大县对照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用好各级财政资金,落实具体项目,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启动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远程监控试点,对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行信息化监管。
(畜牧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