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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畜牧局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确保动物卫生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28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35
日前,胶州市畜牧局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其他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奥运会期间动物卫生安全,在《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发放过程中,严格操作程序,严格技术、法律规范,使发证的过程成为经营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改善动物防疫条件的过程。具体做法:
  1.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须知》,进行公示;
  2.接到申请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登记表》后,对申请人下达《动物卫生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5日内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根据不同的申请者,如动物饲养场、孵化厂、屠宰场(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动物储运、中转、交易场所、动物产品加工储藏场所、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场所等,根据不同的要求,分别对其所要达到的动物防疫条件的轻重进行百分制量化,并由两名执法人员现场打分。
  4.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下发《动物卫生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达不到要求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通过以上规范化管理,使动物防疫条件审核透明化,杜绝了执法不严、不公的情况发生,同时,对各种经营业户也是一个对动物防疫条件的认识再提高的过程。
  下一步,胶州市畜牧局将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条件许可、动物诊疗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的办法,进一步进行规范。(胶州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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