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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农业局积极推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常州武进区农业委员会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8604
核心提示: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进一步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措施,根据部省市工作安排,武进区积极推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一、迅速部署宣传1、及时告知。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通过在农贸市场、养殖场等场所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及电话通知等方式,使辖区内生猪养殖、小刀手、生猪运输车主和生猪经纪人及时了解生猪运输车辆需要进行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要求。2、广泛宣传。在武进区政府网站及《武进日报》上发布公告,广泛告知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核条件及后续管理要求。二

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进一步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措施,根据部省市工作安排,武进区积极推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一、迅速部署宣传

1、及时告知。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通过在农贸市场、养殖场等场所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及电话通知等方式,使辖区内生猪养殖、小刀手、生猪运输车主和生猪经纪人及时了解生猪运输车辆需要进行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及具体要求。

2、广泛宣传。在武进区政府网站及《武进日报》上发布公告,广泛告知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核条件及后续管理要求。

二、认真组织实施

1、指定专人。区动检站成立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车辆备案的咨询、指导、现场验收、备案登记、档案保管等工作。

2、规范流程。根据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相关要求制定《武进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现场验收要求》及《武进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现场验收表》,通过统一验收标准、2人以上共同参与验收的流程使备案验收工作公平化、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备案工作质量。

3、加强指导。制定《武进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流程》、公布咨询电话,通过电话答疑及现场指导等方式使备案验收工作便捷化、有效化,提高备案效率。

4、工作进展。截止至12月27日,共有16辆生猪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工作,其中跨县的6辆、县内的10辆。相关材料、影像资料由区动物检疫站统一整理保管。

三、强化后续监管

1、运载复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官方兽医在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同时必须严格查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及车辆防渗漏、防腐蚀等情况,一旦发现承运车辆未经备案或有伪造借用其他车辆备案表、承运车辆不再符合备案要求等行为的必须当场责令改正,拒绝出证,并及时通报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2、过程监管。要求生猪承运人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数量等内容承运生猪,严格按照核定运载量和装运密度要求运输并认真记录运输台账,并于每月月底前将运输台账报区动检站审核,台账记录不规范,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改正的,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跨县调运的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的相关信息记录必须保存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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