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兽医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指挥部统一安排,深入一线指导服务,有力保障灾区畜牧业恢复重建。13个受灾市受损养殖场户2899个,根据生产和环保需要,截至9月30日,已修复养殖场户2430个,关闭养殖场户469个,占受损养殖场户总数的95.3%。
一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实施灾后生猪、奶牛、肉牛、肉鸡、肉鸭、蛋鸡、羊等畜种的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和畜禽养殖场提档升级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指导服务行动,组建省级服务队,制定服务计划,实施精准服务。制定《山东省畜牧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搭桥行动”,促进产销对接,保障灾区生产恢复和市场供给稳定。
二是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制定《灾后消毒灭源技术指导方案》,指导受灾地区紧急筹措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及时做好养殖场和农户对畜禽圈舍及周边环境清理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累计消毒灭源场所总面积2.7亿平方米,消毒灭源工作已基本完成。加强洪灾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指导,完成受灾地区溺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累计无害化处理溺亡畜禽1.2万吨。制定《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重点监测灾后易发高发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发生情况。
三是落实各项扶助政策。9月3日,向潍坊市下达生产发展资金1898万元,用于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发展优质苜蓿生产。联合农业银行、省农担公司为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实施先建后补畜牧财政补贴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协调加快保险理赔,截至9月30日,潍坊市已现场查勘确认需赔偿能繁母猪1543头、育肥猪33513头,已赔付能繁母猪1173头、金额117.3万元,育肥猪30037头、金额958万元,总计1075.3万元,占确认总数的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