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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开展动物检疫及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3  来源:龙江县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106
核心提示:根据《龙江县2018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龙江县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化,强化监管,积极组织开展了肉类食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密管控“私屠滥宰”现象,从而确保肉类食品市场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该县具体采取了6项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完善动物检疫体系。根据全县动物检疫工作量大,而工作人员偏少的实际,龙江县形成了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主,乡镇畜牧兽医综合站官方兽医、产地协检员为辅的县乡村三级检疫体系。为更好地开展动物产

根据《龙江县2018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龙江县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化,强化监管,积极组织开展了肉类食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密管控“私屠滥宰”现象,从而确保肉类食品市场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该县具体采取了6项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是完善动物检疫体系。根据全县动物检疫工作量大,而工作人员偏少的实际,龙江县形成了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主,乡镇畜牧兽医综合站官方兽医、产地协检员为辅的县乡村三级检疫体系。为更好地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县畜牧兽医局在14个乡镇各设立1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在16个畜禽屠宰场各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且配齐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全县全部实行网络电子出证。同时,建立健全了畜禽检疫申报、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动物同步检疫、动物产品冷库监管、不合格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五项制度,实现了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从而保证了肉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针对国家暂停征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动检工作正常开展,县畜牧兽医局积极争取将驻场官方兽医屠宰检疫工作补助经费、产地检疫协检员工资补助和乡镇官方兽医产地检疫经费纳入到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全年共支付经费27.9万元,其中,驻场官方兽医每个屠宰场年补助1.44万元,委托乡镇实施的10个屠宰场共计补助14.4万元;产地检疫协检员每人每年工资补助800元,158个行政村及2个农牧场年补助总计12.8万元;乡镇官方兽医每乡工作经费500元,14个乡镇总计7000元。龙江县还制定下发了《驻场官方兽医和产地协检员工作考核办法》和《驻场兽医和产地协检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强化工作考核,按承担的具体工作和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三是规范检疫行为。龙江县充分发挥14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和16个畜禽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作用。严格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养殖户出栏畜禽经申报后,由村级产地协检员到达养殖场户家中,对出栏畜禽进行临床健康检查,查看是否按程序实施强制免疫,免疫是否在有效保护期内。检查合格后填写村级产地检疫报检证明送达乡镇,经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合格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流程规范,杜绝“隔山开证”情况发生。对于畜禽屠宰检疫,驻场兽医严格按照《动物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严把畜禽入场关,屠宰动物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并做好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宰后检疫等综合判定,做到有宰必检,同时监督场方做好“瘦肉精”抽检工作。截止到2018年7月末,全县产地检疫生猪98241头、牛2338头、羊19050只、马4匹、驴2头、鸡106350羽、鸭3124只、鹅21341只。屠宰检疫生猪16246头、牛1590头、羊16862只、禽26050只。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深入全县16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目前已经检查了7个屠宰企业,发现并处理问题3起。同时,根据《龙江县动物产地检疫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县14个乡镇产地检疫工作,进行了第二季度考核。县局还根据《关于全省开展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7家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风险等级评估,评定A级1家、B级5家、C级1家。

五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县畜牧兽医局与全县正常运营的16家屠宰企业,全部签订了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进厂(场)和宰前检验、宰后肉品品质检验、动物产品出厂(场)、企业“瘦肉精”自检等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标准进行屠宰,严格按规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严格禁止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加强对畜禽屠宰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是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监管。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深入到全县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以监管促工作,以制度抓落实。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监督检查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省“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对全县猪、牛、羊屠宰厂全面开展检查,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添加使用“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牛、羊)等违法行为。近期,又按照齐齐哈尔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对所有的屠宰厂进行了污水排放情况的排查。现场检查的16家屠宰厂都没有污水直排现象。除了龙江元盛食品有限公司利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达标排放外,其余的屠宰企业都是采用排水道管网方式排到防渗漏的污水池或玻璃钢大罐内,发酵以后由农户拉走还田。

此外,通过监督检查,县畜牧兽医局发现龙江县亨达肉类联合加工厂因环境发生改变,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依法取缔了该厂的定点屠宰资格,进一步规范了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使全县屠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百姓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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