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堰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乡村兽医诊疗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市国家兽药产品追溯新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 结合省局畜安处检查十堰市工作反馈的主要问题 , 经市局主要领导同意 , 十堰市动监所所长方友平、副所长余礼奎就开展全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 提出了督查目标和具体要求。6月中旬以来 , 所兽药科组成工作专班开始对十堰城区和县市区前期开展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有两项 , 一是兽药经营环节 , 重点检查兽药GSP规范建设、兽药质量情况 , 兽药进、销、存系统安装使用和产品二维码信息上传情况; 二是兽医诊疗 , 重点检查乡村兽医诊疗点规范化建设和诊疗用药质量情况 , 查看登记台账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为确保本次督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 工作专班提前设计制作了内容详实的检查表 , 携带了兽药“监管通”设备和执法监督工作督办函 , 并将位于偏远乡镇的诊疗点作为督查重点来检查。本次督查采取暗访和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 督查人员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表 , 由辖区监管单位、受检单位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对查出的典型问题 , 督查组将现场向辖区动监机构下达督办函 , 并要求监管单位限期将整改情况予以反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 , 要求辖区监管单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 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