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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公司+家庭农场”将成为行业主流养殖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5  来源:搜猪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从政策方向、商业逻辑、国际经验来看,“公司+家庭农场”大概率将成为行业的主流养殖模式。当前,国内规模化养殖企业主要有自繁自养和“公司+农户(这里的农户指从事专业化养殖的家庭农场)”两种模式。综合而言,两者各有优劣势,主要看养殖企业与所处养殖地区的实际情况。但综合而言,“公司+家庭农场”或将成为行业的主流模式。1“公司+农户”是政策引导方向首先,环保政策收紧,农户的分散化养殖有利于畜禽粪便污染的治理。一方面,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到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

从政策方向、商业逻辑、国际经验来看,“公司+家庭农场”大概率将成为行业的主流养殖模式。

当前,国内规模化养殖企业主要有自繁自养和“公司+农户(这里的农户指从事专业化养殖的家庭农场)”两种模式。综合而言,两者各有优劣势,主要看养殖企业与所处养殖地区的实际情况。但综合而言,“公司+家庭农场”或将成为行业的主流模式。

1“公司+农户”是政策引导方向

首先,环保政策收紧,农户的分散化养殖有利于畜禽粪便污染的治理。

一方面,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到农业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再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对于畜禽养殖的绿色发展,均强调要建立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的养殖模式。而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没有足够的土地可以进行种养结合。

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近期调研情况显示,养殖企业有地建设猪场,但很少企业有足够的土地用来资源化利用养殖场废液。多数猪场周边有土地可以消纳,但是土地不是本企业所有,多数情况下是分散农户拥有。种养不能实现有机结合。这其中原因有很多,如土地属于多个农户,养殖企业难以一家一家谈判;种植业一方难以沟通达成使用沼液协议或者随意毁约;企业输送沼液面临昂贵过路费等等。

另一方面,土地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而目前规模化养殖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土地。同样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的调研反馈,一是各级政府在土地规划中,没有留出专门的畜禽养殖用地。二是由于环保对养殖场选址及废弃物处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所以养殖场被要求远离水源及村庄地区建设,造成了养殖场选地用地比较困难。即使是在东北寻找养殖用地难度也很大。东北地区的基本农田、基本草原、湿地保护区等划定后能够用于养殖的土地就很少了。如果是耕地、林地或草原等,还会涉及缴纳复垦、复原费用,按平方米计费且费用较高。后期进入的企业拿地费用大幅度增加,而在西南贵州、云南等地,寻找养殖用地则更加困难,而且平整土地费用高。当前受环保因素影响,许多企业在用地审批上遇到很多困难,进展速度很慢。

而不论是种养结合还是土地审批,只有“公司+农户”才能充分利用农户手中的土地,降低粪便的集中处理压力,实现种养结合以及养殖规模的扩张。

其次,中央、部委、地方三层政策均鼓励“公司+农户”模式的发展。201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随后,2017年10月26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强调要“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促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互助服务…”。

不仅中央政策如此,地方上也随后进行政策跟进。例如,2017年12月,黑龙江省出台新政,重点扶持采用“种猪养殖场+农户”养殖模式,要求种猪养殖场需与农户签订五年内不改变经营方式、明确农户收益的代养协议,并负责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技术服务和统一生猪销售。并对种猪养殖场土建、设备投入进行补助,实行“先建后补”。种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0万元。对商品猪育肥户由省级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额度与建设规模相匹配,年出栏3000头生猪,贷款额不超过180万元,每增加1000头出栏,贷款额最高增加6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最后,“公司+农户”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受地方政府的欢迎和支持。由于养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养殖企业对于地方政府的最大贡献在于帮助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以温氏股份为例,最为温氏股份所津津乐道的,正是其自身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带动了合作农户收入的提高。过去5年,温氏的肉鸡及肉猪的委托养殖费用,一直保持稳步提高。根据公司公告,2016年,公司合作农户达到5.86万户,实现收益约45亿元,户均收益达到8.5万元。这种能够带动更多农业实现就业与增收的模式,更符合地方政府的扶持方向。

2 “公司+农户”符合商业扩张逻辑

商业模式来看,当前农民的核心痛点在于:怎么养、如何卖以及从哪融资。想要解决这三个痛点,就必须构建了一个闭环的养殖生态圈。温氏的“公司+农户(家庭农场)”模式,首先,通过技术指导及标准化养殖流程,帮助养殖户提高养殖效率。其次,在预交保证金之后,养殖户每次通过记账方式即可领取仔猪、饲料、疫苗等生产资料。养殖户不需要像自养时以现金支付饲料、疫苗等投入,这实质上是变相帮助养殖户解决了融资问题。最后,育肥成功的生猪,由公司负责收购,农户获取相应的代养费用,帮农户承担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为农户解决了销售问题。这种经营模式,与其说是养殖公司,不如说是养殖服务公司。正是通过解决农户的核心需求,才使得“公司+农户(家庭农场)”具备旺盛的生命力,受到农户的欢迎。

从财务角度来看,养殖行业属于重资产投入行业。资金及土地是限制行业内公司养殖规模扩大的最大约束因素。高固定资产投入严重制约了养殖规模的扩张。这也是为何国内养殖规模靠前的企业,如牧原股份、正邦科技、天邦股份、雏鹰农牧均为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为这些公司提供了融资渠道,支撑了其规模的扩张。而随着融资渠道的打开,也为这些公司上市之后养殖规模的快速扩张提供了条件。

但是温氏集团是个例外。公司在上市之前就已经达到1200万头的养殖规模。这主要就是得益于“公司+农户(家庭农场)”模式的轻资产投入。如上文所述,根据2016年上市公司披露的募投项目预案,公司头均出栏的投资额在三家上市公司中是最低的。

3 “公司+农户”已被国际生猪养殖巨头证明

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于1936年成立于美国弗吉尼亚州,20世纪80年代获得较快发展。到1998年成为美国排名第一的猪肉生产商,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生猪生产商及猪肉供应商之一。

史密斯菲尔德在1992年成立Brown公司之前,主要从事猪肉加工,其猪肉加工的生猪来自于合作农户,故可以说公司一开始就有和农户合作养殖的模式,后来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大规模养殖场,在1992年打造Brown,专注于生猪繁育和养殖。

根据其公司公告,2009年,公司经营高峰期,其生猪出栏达到2000万头,占全美生猪养殖量的17.53%。截至2015年,公司养殖规模1590万头,市占率为13.1%。

目前,史密斯菲尔德的生猪养殖模式分为自有农场养殖以及合作农场养殖两种。其自繁自养比例在2009年达到35%,但到2015年已经下降到19%。也就是说,与农户合作养殖的模式占据主导地位。

所谓的合作农场方式即是国内通行的“公司+农户(家庭农场)”模式。

通过“公司+农户(农场)”的轻资产运营,让史密斯菲尔德有足够的资本来进行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以及横向的并购整合。这也是史密斯菲尔德能够快速成长为国际猪肉提供商的重要原因。

4 殊途同归,“公司+规模化农场”或成行业最优解

总之,从政策方向、商业逻辑、国际经验来看,“公司+家庭农场”大概率将成为行业的主流养殖模式。但需要强调的是,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公司+农户”也并不是没有劣势。“公司+农户”的资金门槛虽低,但对企业管理能力要远高于自繁自养;“公司+农户”在育肥阶段的生产效率也要低于自繁自养。

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公司+农户(家庭农场)”模式下,农户的养殖责任心要略强于自繁自养下的规模养殖场工人,因此,合作农户在管理精细化上的额外付出,能够一定程度上弥补生产效率上的差异。

虽然“公司+农户(家庭农场)”模式有其固有的缺陷,但是,相比较于自繁自养的巨额资本投入,“公司+农户”还是绝大多数养殖企业的现实选择。毕竟,能像牧原股份那样从2014年-2017年短短4年内融资达113.75亿元的,国内目前为止仅此一家。若无持续资金支持,自繁自养模式下的高速扩张不具备可持续性。那么,有没有既能提高“公司+农户(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又能解决自繁自养模式下的高资本需求呢?

总之,殊途同归,不论是“公司+农户”还是自繁自养,通过将合作农户升级成合作规模场,或者引入社会资金建设育肥场,以“公司+规模化养殖场”的模式,实现轻资产模式下的高生产效率,或许将成为生猪养殖行业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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