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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这五大类型猪场环保督查中容易被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0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401
核心提示:6月1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十四批举报件179件,其中重复投诉案件22件,实际交办案件157件(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16件)。截至6月19日,广东省、市网站专栏已发布案件受理信息1920件:广州(543件)、深圳(208件)、珠海(24件)、汕头(44件)、佛山(79件)、韶关(15件)、河源(33件)、梅州(107件)、惠州(115件)、汕尾(30件)、东莞(150件)、中山(33件)、江门(75件)、阳江(44件)、湛江(86件)、茂名(92件)、肇庆(79件)、清远(

6月1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十四批举报件179件,其中重复投诉案件22件,实际交办案件157件(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16件)。

截至6月19日,广东省、市网站专栏已发布案件受理信息1920件:广州(543件)、深圳(208件)、珠海(24件)、汕头(44件)、佛山(79件)、韶关(15件)、河源(33件)、梅州(107件)、惠州(115件)、汕尾(30件)、东莞(150件)、中山(33件)、江门(75件)、阳江(44件)、湛江(86件)、茂名(92件)、肇庆(79件)、清远(50件)、潮州(32件)、揭阳(50件)、云浮(27件)、省环保厅(4件)。案件具体信息内容详见网站专栏。

据《农财宝典》新牧网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的1920案件信息,检索“猪场”关键词,发现有144件举报件。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交办十四批信访举报件中,猪场污染处理案件的典型特点总结如下:

一、位于禁养区内

阳江拆除禁养区内14家非法禽畜养殖场

阳西县组织农业、水务、环保、国土、公安相关部门到程村镇新湖水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拆除新湖水库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14家非法养殖场及养殖场周边围养设施。据了解,程村镇新湖水库于2011年被列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此次整治的违法养殖场散布于水库周边,破坏了河道周边生态环境。下一步,阳西县将加大对辖区水库乱象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时打击和制止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阳西江河湖库生态环境。

二、粪污直排被清理

梅州污染水源,立案查处

广东省梅州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群众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反映,从去年10月起,该村有养猪户把猪的粪便、尿液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进一条小河,建议梅州市环保局直接处理。

根据群众的反映,梅州市环保局于6月9日会同蕉岭县环保、畜牧、住建和蕉城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叟乐村四甲片位于禁养区,有4家养猪场,环保处理设施均不完善,养猪存栏共约500头,从去年10月起将村中小溪截流,把养猪废水、粪便直排进去,该小溪最终流入石窟河,对水源造成污染。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调查组要求蕉岭县相关部门进一步作深入调查,对养猪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迅速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照禁养区的管理要求依法整治到位。

江门新会区查处畜禽粪污直排河流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新会区睦洲镇存在养猪场直排猪粪水到河道举报件,新会区睦洲镇当天即组织人员对该镇养猪场进行排查,确认镇内有3家养猪场直排猪粪水入河流,分别是蔡朝能养猪场、苏作越养猪场和陆启强养猪场,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3家养猪场进行关闭及拆除处理,目前已完成拆除。

据悉,以上3家养猪场,执法部门在今年5月22日就以涉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通过派出所传召养殖场主进行询问笔录,并要求其自行清理。在6月7日前,3家养猪场已全部清空,但未拆除建筑物。当地政府表示,接下来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违规养殖场没有生存的土壤。

三、环保设施不合格

梅州梅县径尾水库养猪场承诺拆除

针对第六批转办案件中关于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群众反映的“径尾水库被出租给私人养猪、养鱼,水库被污染,村里的河也被污染”的情况,梅州市有关部门立即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径尾水库位于石扇镇西南村,现由邓联文承租用于养殖生产。水库周边有2家养猪场,分别是秦丰和猪场、邓联文猪场。秦丰和猪场地处梅江区城北镇塔下村,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存栏母猪45头、肉猪约300头。邓联文猪场地处石扇镇西南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存栏量100多头。两个猪场均有污染处理设施。

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石扇镇对邓联文猪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邓联文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在6月30日前退出生猪养殖并拆除猪舍。关于秦丰和猪场问题,市环保局已转交梅江区政府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云浮:环保设施落后,非禁养区两猪场被清拆

新兴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率队到河头镇云齐村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经现场核查,被投诉的2个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但由于环保设施建设时间较早,部分设施较为落后,主要表现为沼液池没有防雨设施,发酵床喷洒使用软管,同时存在无除臭设施、臭气排放不规则等问题。新兴县当即决定关闭该2个养殖场。次日凌晨,养殖场内猪只已清理完毕,并对场内进行消毒和粪便清除,避免因场内无人管理而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异味扰民被取缔

茂名:臭气扰民,两非规模场被取缔

中央督察组转办茂名市的案件中,反映该市茂南区公馆镇周坑村委会车塘村有两间养猪场存在臭气扰民问题。对此,茂南区委、区政府迅速组织区环保局、区畜牧局,联合公馆镇采取整治措施。

经查,被投诉的柯木强猪场,现存栏猪量274头(属非规模养殖场),全部养殖商品猪,猪场配套有沼气池,废水用于淋树木,经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该猪场已连夜将猪只清理完毕。

被投诉的柯影球猪场,现存栏猪量269头(属非规模养殖场),全部养殖商品猪,其中大猪169头、母猪70头、小猪30头,产床16张,猪场配套有沼气池,废水用于淋树木,目前已基本清理完毕,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汕尾:异味扰民,9家猪场被清理

6月8日,汕尾陆丰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反映陆丰林启恩纪念中学旁的9家猪场排放异味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综合执法”的原则,东海镇随即牵头成立了工作组,开展了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清理整治工作。考虑养殖户的实际困难,通过多方沟通,以养猪户自行出售为原则,由陆丰市陆城肉联厂以略高于市场价格向养殖户收购,并对拆迁户进行了适当的补贴。

五、规模不论大小

江门:三头的猪场被清理

“两个养殖场都很臭,特别养鹌鹑场,抽出来的废气又臭还有羽毛,灰尘、废气扰民”。6月7日上午10时许,江门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反映新会区崖门镇横水村养殖污染问题。

当日上午11时30分,案件交到江门后短短约1个小时,江门市崖门镇政府立刻对案件清单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场主马上清栏并将该养猪场清拆,以后不得在该处养殖。

养猪场已经拆除,现场散落着拆掉的建筑材料

6月9日,养猪场场主自行拆除了猪场,鹌鹑养殖场也至11日基本清拆完毕。村民们对相关部门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清除两个养殖场表示感谢。村民黄华正告诉笔者,尽管养猪场只是养了两三头猪,但养猪场位于村民住宅附近,养殖废水又排放在水沟里,对周围的村民造成影响。现在,两个养殖场均已拆除,对当地村民来说是一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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