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宁都县环保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对该县两家养猪场进行拆除,并对其中一家养猪场老板进行行政拘留。
据悉,江西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县有两家养猪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渣废液,导致养猪场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接到举报后,该院立即安排干警前往污染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两家养猪场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即投入生产,存在典型的直排和偷排环境违法行为,其中有一家养猪场,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依法责令其停止超标直排养殖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责成其立即整改,但该老板依然我行我素,依旧正常生产。
取得相关证据后,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涉案养殖场违法行业依法进行处罚、停产整治,并采取有效措施执行到位,县环保局收到建议后,积极履职,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两家养猪场,彻底排除了污染隐患。
据了解,这是该院充分检察职能,加强生态保护的又一个例子,今年以来,为更好地保护好宁都绿水青山,该院积极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强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逐步实现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实时监督。并组织干警定期深入到水源地、森林茂密等地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督促履职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办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在办案过程上,该院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并通过两微一端、文书公开网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法律文书、典型案例等,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自然资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