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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参加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桦川县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635
核心提示:2018年5月11日,桦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监督所、屠宰所、畜牧站、防疫站等工作人员,在桦川县人流密集的万福园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爱国卫生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防疫、规范化养殖基地建设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

2018年5月11日,桦川县畜牧兽医局组织监督所、屠宰所、畜牧站、防疫站等工作人员,在桦川县人流密集的万福园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物防疫、规范化养殖基地建设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认识,为进一步规范桦川县畜禽养殖行为,继续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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