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七台河市产地检疫暨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在农技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全市8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负责人、屠宰企业负责人和动物卫生监督相关人员共24人参加会议,首席兽医官苗裕发同志到会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对七台河市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自3月11日“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产地检疫推进会”以来,按照《七台河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推进方案》,实施了“在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聘用委托具备条件的乡镇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作为协检员,协助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方式,解决进行现场检疫的人员经费问题,大大提高了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的工作积极性。截至4月30日,产地共检疫生猪2018头、牛124头、羊921只、禽6400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6月1日作为一个时间节点,之前的过渡期内,监督所要汇同屠宰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检疫申报点要切实履行好产地检疫申报制度,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屠宰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做好《检疫合格证明》的收缴、入场查验、“瘦肉精”抽检等工作,并做好记录。6月1日开始,凡是无检疫证明的畜禽,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屠宰加工。同时,对违反畜禽移动监管有关规定,屠宰企业不依法屠宰畜禽的行为,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