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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村民租地违建养猪 环保部门依法拆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9  来源:中新网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937
核心提示: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府日前组织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将太阳村镇两个违建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4000多平方米,净化了养猪场及周边的环境和城市容貌。据了解,广西陆川县人李某于2011年租用太阳村镇太阳屯村民覃某、杨某等人的20余亩自留山林地,随后李某先后在承租地搭建砖瓦结构平房10处共3000多平方米用来养猪。经城管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发现,李某搭建的房子都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也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过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广西上林县韦某则租用张某等人在太阳村镇太阳屯林场旁搭建的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府日前组织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将太阳村镇两个违建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4000多平方米,净化了养猪场及周边的环境和城市容貌。

据了解,广西陆川县人李某于2011年租用太阳村镇太阳屯村民覃某、杨某等人的20余亩自留山林地,随后李某先后在承租地搭建砖瓦结构平房10处共3000多平方米用来养猪。经城管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发现,李某搭建的房子都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也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过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广西上林县韦某则租用张某等人在太阳村镇太阳屯林场旁搭建的5处1600多平方米的砖瓦结构平房养猪,房子和养猪场也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农业部门的相关许可手续。

由于两个养猪场都属违法建设,也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同时严重影响周边的环境,被国家环保局列为督察对象。城管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先后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催告书》、《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公告》等执法文书。但当事人一直置之不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5月4日上午,柳南区政府组织城管执法局、太阳村镇政府、柳南区环保局等部门依法对两个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

 
关键词: 养猪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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