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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畜产品安全要从源头抓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7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70
近几年,农产品安全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去年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去年又在全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把食品安全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人们的食品结构中绝大多数为农畜产品,因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而要保证农畜产品质量必须从源头上抓起。

  首先对农产品生产的投入品要加强监管,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拌磷、久效磷、氧化乐果五种高剧毒农药,其他农药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规定间隔内的农产品不得上市,加强市场产品检测,使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以下。多使用国家推广的生物农药,尽可能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减少使用化肥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畜产品的生产上重点从饲料兽药的经营和使用上加强监管,杜绝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使兽药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含量,使畜产品的兽药残留控制在1%以下,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禁止未经检疫和休药期内的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只有从源头上加强对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就可得到有效的保证,加工安全食品就有了可靠的原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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