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保部门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拒不执行,日前,新干县神政桥生猪养殖户温某自食其果,面临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014年初,温某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禁养区内建设生猪养殖场,又未按规定建设配套的防污设施,养殖过程中,畜禽粪渣仍意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县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保保护管理条件》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向温某下达了处罚决定书。但温某以各种理由拒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县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依法对温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温某是新干重拳治理生猪污染第一个被行政拘留的养殖户,大大震慑了全县生猪养殖环境污染行为。近年来,新干坚持高位推动,保持攻坚破难的高压态势,严厉整治生猪养殖污染行为,多措并举保护绿水青山。该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和联系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水利、环保、农业、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从县水利、环保、农业、卫生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负责整个治理的日常实施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党政一把手牵头负责,实行班子成员分片包干、乡镇干部挂点包户。该县将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全县重点产业和项目,今年又列为全县十件实事之一,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奖惩,保证了治理工作的强势推进、有序开展。
该县坚持源头治理,保持重点突破的工作方向,明确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范围,限养区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猪场必须拆除或实行禁养。同时,完善治污设施,督促、指导可养区、限养区猪场推行干清粪、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厌养发酵等措施控制粪污排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排污设施不达标的,不得进行养殖。目前,全县367户猪场建有沼气池、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约13.6万余立方米,另有 118户猪场正在开工建设中。同时,引进吉安乐乐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面积推广发酵床零排放生猪养殖技术,现已建设堆肥发酵间700余平方米,完成发酵床养猪栏舍改造47户,面积约3.6万平方米。这一技术的推广,为生猪清洁生产和污染控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此基础上,该县强力拆除禁养区猪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禁养区特别是水库周边猪场禁养拆除攻坚战。目前,全县关停猪场1464家,拆迁猪场面积6.9万平方米新建病死者无害化集中处理点4个,三湖镇成功实现了“零”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