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兽药生产企业:
新的《兽药管理条例》从2004年11月1日施行以后,农业部又陆续发布了《兽药注册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法规。为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法规,使企业在新旧法规更迭交替阶段消除模糊认识,提高兽药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兽药质量,我所决定举办“兽药管理法规培训班”。培训班讲授内容以《兽药管理条例》释义、《兽药注册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兽药GMP企业的监督检查等为主。现将培训班有关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兽药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兽药注册人员
二、培训时间:2006年9月11日-12日
三、培训地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培训费用:1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等)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2006年9月10日
北京中监所招待所
六、联系人:张广川、顾进华
联系电话:(010)62158844-3321、3322
传真:010-62146152
E-mail:kj@ivdc.gov.cn
通信地址:100081 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处
七、报名回执请于2006年9月1日前传真、邮寄或E-mail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八、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自理,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新的《兽药管理条例》从2004年11月1日施行以后,农业部又陆续发布了《兽药注册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法规。为宣传贯彻兽药管理法规,使企业在新旧法规更迭交替阶段消除模糊认识,提高兽药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兽药质量,我所决定举办“兽药管理法规培训班”。培训班讲授内容以《兽药管理条例》释义、《兽药注册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兽药GMP企业的监督检查等为主。现将培训班有关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兽药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兽药注册人员
二、培训时间:2006年9月11日-12日
三、培训地点: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四、培训费用:1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等)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2006年9月10日
北京中监所招待所
六、联系人:张广川、顾进华
联系电话:(010)62158844-3321、3322
传真:010-62146152
E-mail:kj@ivdc.gov.cn
通信地址:100081 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科技处
七、报名回执请于2006年9月1日前传真、邮寄或E-mail至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八、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自理,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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