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鸡群刺种后1周应逐个检查,刺部无反应者,应重新补刺。
2、本品在-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0~4℃为12个月,25℃为1个月。
3、用过的疫苗瓶、器具、稀释后剩余的疫苗等污染物必须消毒处理。
4、疫苗稀释后应放冷暗处,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