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兽药GSP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确保动物用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6月14日由盟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的兽药GSP 验收组对我旗二次申报的六家兽药经营企业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和《内蒙古自治区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规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收。
在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各申报企业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对此次验收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了充分的准备,各项制度健全,质量管理档案规范,药品摆放有序,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明显提高,为确保能顺利通过验收奠定了基础。
同时,验收组对通过验收的兽药企业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诚信的目的和意义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
通过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六家分别为:
牧兴兽药店、宝昌兽药店、伊特塞兽药店、亚军兽药店二部、红旗镇小王兽药店、红旗镇东荣兽药店。
目前全旗注册登记的11家兽药企业,全部通过了兽药GSP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