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畜牧兽医(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的通知》(农医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2年陕西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市区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省全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确保畜产品有效供给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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