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兽药GMP » 基础知识 » 正文

三千元买野生梅花鹿当宠物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9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314

2月27日,拜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克东县村民刘某家有一头野生梅花鹿,来历不明。

拜泉民警到克东县刘某家,找到了这头野生梅花鹿。刘某喜爱梅花鹿,日前在北安市一兽医介绍下,从一农户手中花3000元购买回来,一只野生梅花鹿当宠物饲养。

随后,民警找到卖家,得知此梅花鹿是村民放牛时,捡到的梅花鹿幼仔,抱到家中进行饲养,养了几个月后,通过兽医,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经拜泉县林业部门现场认定,此梅花鹿是拜泉县国富林场丢失的野生梅花鹿。

拜泉警方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野生梅花鹿放归拜泉县国富林场。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