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养殖技术 » » 正文

肉鸡的用药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2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05

1、严格禁止饲养单位和饲养户擅自滥用药物。对使用的药品种类、对象、剂量及使用条件、使用时间做出必要规定,防止滥用。对出口肉鸡的公司,“禁止乱用滥用药物”,应在签订合同中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条款注明。

2、对选用的一切药品,包括抗球虫药、抗菌素、消毒药都必须经化验室药残分析,绝不允许含有进口国规定的药品如克球酚等。对高残留的兽药应限制生产或禁止生产,对非法生产者应加强监管、坚决打击。

3、要根据鸡只健康情况和抗体监测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从而控制各种疾病的发生,减少用药量。


 
 
[ 文章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付款方式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18020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