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用于商品蛋鸡的添加剂
1、抗菌促生长剂,如金霉素,在饲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500毫克/千克;红霉素在饲料中的含量超过185毫克/千克时禁止用于产蛋鸡。其他,如新生霉素、北里霉素、硫酸粘杆霉素等,产蛋期全部禁用。
2、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或其它危害作用的添加剂。
3、有些添加剂会影响鸡蛋的味道,如氯苯胍,对鸡的6种常发球虫病都有防治效果,但却使鸡蛋产生一种特殊臭味。
4、抗寄生虫剂,如姜丙啉、氯羟吡啶、尼卡巴嗪、拉沙洛西钠、越霉素A等,产蛋期全部禁用。其他,如预防多种传染病的呋喃唑酮,禁止用于14周龄以上的后备鸡和产蛋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