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重控制的基础是鸡数准、称重准、称料喂料准
2. 7日龄母鸡体重达到一日龄的4倍;28日龄累计蛋白摄入量不小于180g/只;0--5周龄使体重保持在标准的上限或者超过标准;6--14周龄时,使体重逐步控制在标准的下限;15--20周龄时,使体重逐步控制在标准的上限;21周--开产,使体重控制不超过标准;产蛋期要根据实际产蛋率增长或下降情况不断修正涨降料模式,防止影响产蛋或体重失控。
3.称重要求:采取定点随机围圈,剔除鉴别错误和残鸡后,全称剩下鸡只.称鸡时坚持“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衡器、同一人员读数”的原则。每次抽测不得少于30只。如果鸡群均匀度太差(低于70%),就应重称。
4.合适的限饲方式的使用、排拦及调鸡工作等有助于体重控制。但均匀度好的鸡是“养”出来的,不是“调”出来的。体重高于标准曲线时,不要急于压体重,应保持每周其体重有一定的涨幅;体重低于标准曲线时,可稍加料量直至鸡只体重达到体重标准。调群后被调鸡只不要“恶补”或“恶限”,无论大、中、小鸡都要保证每周的体重增幅达到生理要求,防止出现生长停滞或快速催肥的现象。
5.育成期间防止鸡只偷吃料。
6.密切注意饲养面积、饮水位置及采食位置等,如果这些条件不合适,将不利于体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