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发热都需要使用解热药,解热效果也不是热退得愈快愈好,通常以清热或高温渐降为宜。对高热病例要慎用强效解热剂(如安热静注射液)。
(2)要严格控制抗菌剂与抗病毒剂和退热剂或其复方制剂在临床滥用,防止病原耐药性和药物流行病的发生。
(3)由解热剂与抗菌剂等组合的复方制剂,生产厂家要明示其处方成分、作用、适应症、不良反应、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临床兽医的处方原则是对症下药,从安全、实效、经济的观点出发,选择上述药品的单方制剂按病情需要组合应用,可以更加对症和节约成本。上述复方制剂的配伍原则与要求,应符合于解热药的复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