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或其他危害作用的添加剂:抗菌促生长剂类,如金霉素在饲料中的浓度不得超过500毫克/千克,红霉素在饲料中的浓度不得超过185毫克/千克,新生霉素、北里霉素、硫酸粘杆霉素等,产蛋期应全部禁用;抗寄生虫剂类,如姜丙啉、氯羟吡啶、尼卡巴嗪、拉沙洛西钠、越霉素A等,产蛋期应全部禁用:呋喃唑酮等禁用于14周龄以上的后备鸡和产蛋鸡。
不宜用于种蛋鸡的添加剂:抗球虫药磺胺喹恶林可引起产蛋率下降;可引起孵化率下降的有尼卡巴嗪、痢菌净、复方敌菌净和痢特灵;三甲氧苄氨嘧啶可引起胚胎畸变。
不宜用于商品蛋鸡的添加剂:如氯苯胍,虽对鸡的六种常发球虫病有防治效果,但却会使鸡蛋产生一种特殊臭味。